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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3-24学年机器人产业学院课程的工作量认定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4-10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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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,关于23-24学年机器人产业学院课程的工作量认定通知如下:


一、工作量认定标准

一般课程按照2倍认定(按培养条例,无需提供材料);项目化教学改革的课程,将按照3倍认定。


二、项目化教学改革认定要求

请在课程中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的任课老师,于1018日下班前提供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相关支撑材料,学院将组织专家审核,审核后的结果将统一上报教务处。认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填写并提交《23-24学年机器人产业学院申请认定项目化教学改革课程基本信息》表格

2、提交课程相关的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课程教案、教学大纲、项目实施方案、项目实施过程性材料、课程成绩评价方式及其它材料等。

  

所有材料请打包成一份,以机器人项目化教改认定-课程名称-教师姓名”命名,1018下班发送到邮箱caofan@cczu.edu.cn,谢谢!

机器人产业学院中以科创学院

20241010

附件1:23-24学年机器人产业学院申请认定项目化教学改革课程基本信息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