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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25-2026 学年第 2 学期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6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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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研室、全体教师:

根据《常州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办法》(常大质评 20233〕号)及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《关于开展常州大学 25-26-2 学期教师教学同行评价的通知》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院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工作,经研究,决定成立机器人产业学院教学评价工作小组,并启动本学期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学评价工作小组

1.组成人员

组长:徐淑玲

副组长:何可人、储开斌、丁宪成

成员:强浩、朱正伟、戴昌志、潘国威、闫东旭

秘书:曹凡

2.工作职责

1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工作;

2统筹分配听课任务,统一安排教师之间以随机听课方式开展同行评价;

3监督评价工作进度,确保评价工作覆盖到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;

4督促教师在听课结束后 3 天内将评价上传至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系统。

二、评价范围

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。

三、评价内容

教师同行对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业务水平和能力作出评价(评价指标详见附件)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组织方式: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,由教研室主任统筹安排随机听课;

2.听课要求:每人听课不少于 5 /学期,确保覆盖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;

3.时间安排:即日起至第 16 教学周完成全部听课任务;

4.系统录入:教师听课结束后 3 天内,及时将听课评价上传至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系统。

、工作要求

1.评价人员应由相同或相近学科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;

2.各教研室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落实;

3.参评教师应本着客观、公正、负责的态度开展评价;

4.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

常州大学机器人产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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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同行评价指标体系.docx